关于偶像的作文10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偶像的作文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偶像的作文 篇1
我的偶像有许多,但是我的偶像并不像其他人那样,我的偶像是经过我精挑细选过才把她、他作为我的偶像的,我追捧她、她,不仅在于她、他的外在美,也在于她、他的内在才能和演技。偶像就是偶像,它不能变成我的生命。我并不像其他人那样疯狂地追星,甚至赌上自己的生命,我,为此感到可惜!
偶像对我来说是什么呢?她、他在我的心中是有一定地位的,但是她、他不能占领我整颗心,她只是我心目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而已,看到自己的偶像时我的心也会随之悸动,但是除此之外不能再带有任何情绪了,因为偶像就是偶像,她并不能变成你的什么!如果她能变成你的什么,那只不过是你奇妙和无知的幻想罢了!
偶像是值得你为她付出一定的“甜头”的,因为你之所以把他作为你的偶像,是因为她值得你为她付出的,你喜欢她,崇拜她!但是你为她所付出的“甜头”不能让你的父母、你的家人、你的亲人所害怕和担心!偶像毕竟是偶像,她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是你的世界或许永远无法和她所见面,但是只有她能改你带来快乐和喜悦即可!让你的内心感到满足!偶像就是偶像,你不能把他看扭曲了!如果那样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啊。人生在这一世上,本来就不容易,如果你因为偶像而糟蹋了它,这难道不是可惜么?生死只是一瞬之间而已,偶像就是偶像,她能让你的身心愉悦即可!生命只有一次,没了是多么可惜啊,况且还是为了一个也许有你永远无法出现在你的世界里走过的陌生人!
偶像就是偶像,仅此而已!不能多加修饰,让她变成你生命中的另一部分!偶像就是偶像,她能让你的发奋向上的力量,让你的身心愉悦即可!
偶像的作文 篇2
偶像像一座灯塔,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偶像像一道彩虹,身上有许多闪光点;偶像像一个神灵,总是在我最孤独最无助的时候闪现在我的脑海,重新点燃生活的希望。
我心目中的偶像是萧晗,她是一个清纯甜美的人,她喜欢笑。课间时放学后几乎哪里都可以看到她用她那纤细的手捂着嘴。她乐观无论在哪里,无论是任何事情她都会用一张笑脸面对我们。她坦率大胆,无论什么事情她都会大大方方的完成。
她有一张大圆脸,一对柳叶眉下藏着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个高挺的鼻子下有一个灵动的嘴。虽然她不爱说话,但是她博览群书,许多充满哲学的话都可以从她的嘴里迸出来。
她爱看书,冰心、老舍、沈石溪的作品她几乎都看过。有时候饭后的时间她便会拿起他的书,坐在教室里专注的看着。记得有一次我对她的感触更深了。
那天饭后几个同学叫她出去玩了,她本不想接受,但是盛情难却,她依依不舍地把她的书合拢。他仿佛面对着于自己的孩子隔离的痛苦。
她回来了。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她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看着她的神情充满着欣喜。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充满着光。我从她眼里看出了他对书的热忱。她仿佛进入了一个仙境,对于那里的事情充满着好奇,便沉浸其中。
她热爱学习,无论语数英科成绩都是名列前茅。
她是我心目中的偶像。她甜美可人,活泼开朗,学识渊博,成绩优异。这样的人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即使现在我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隔阂,但是她现在仍然是那个小学时那个乐观大方的语文课代表,仍然是那个视书如命的人,即使我们之间的存在有一定的差距,但是我仍然以她为目标而努力,把这个差距变小为零。
她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3
一直以来,帅气的他们征服了许多粉丝。他们每个人都有一双充满青春、活力的眼睛。但是,在我成为他们粉丝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个组合的队王俊凯的那双亮......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十年》的宣传片里。那时的王俊凯刚进入公司,青涩、害羞的他从来不敢抬起那双明亮、清澈的双眸,更是不敢直视对方。一见到摄像机就立刻捂住脸,只留下那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盯着工作人员。直到工作人员走开,他才放下手,对工作人员消失的地方望一望。
别看王俊凯外表酷酷的,冷冷的,就以为他不好接触。其实啊,那只是公司给他的包装。在拍照时,穿上一身帅气的服装,再来一个能迷死人不偿命的冷眼神,哇一一一个酷帅的王俊凯就诞生了。他拍照时,双眸中直发光,或许是灯光的原因吧。有时,过于专注的他还会用炯炯有神的眼睛不停的游走,一副思想者的样子。
他最喜欢的事莫过于听歌了。一戴上耳机,立刻就双眼发亮,仿佛沉浸在音乐的按摩之中。偶尔,还会随着音乐摇晃身子,时不时地跟着哼上两句。他呀,在睡觉时也爱听歌。有一次,因为活动刚结束要赶飞机,他们又累又饿,在车上纷纷昏昏欲睡。王俊凯也困得不行了,他一边听歌,一边靠着另一个队友的肩膀,双眼闭了又睁,睁了又闭,根本睡不好。眼白上爬满了爬山虎般的血丝,不停打着哈。唉,可怜了那双大眼睛啊!
他也有一技之长一一吉他。他觉得只要身边有吉他,光看着就很开心。当他奏起那美妙的乐曲时,双眼朦胧,好似蒙上了一层纱般扑朔迷离。我觉得,他在弹吉他时,双眼就像在放电一样好看。就这样,我开始关注他们了。
无论如何,我都会记住:有一个组合叫TFBOYS,有一个队长叫王俊凯,有一双眼睛,可以看到他热爱唱歌的心。那双眼睛是我内心最深的记忆......
偶像的作文 篇4
成长道路上,总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给予过我们鼓励、帮助,渐渐地在我们心中成了榜样,成为了偶像,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印下了一个个美丽的脚印……
在童年的幼儿园里,我最喜欢班主任孙老师了!对孙老师印象最深的,便是她那白色的连衣裙,带着一种独特的清香,令人陶醉。每当我们在草地上玩“老鹰捉小鸡”时,孙老师总会当我们的“母鸡”。我们随着老师的步子在草地上跳跃着,欢笑声传遍园里的每一个角落。这时,白色的连衣裙荡漾着层层柔美的波纹,更加美轮美奂,孙老师就像一位仙女,领着一群小鸟飞来飞去……我想,如果我像老师一样,该多好啊!
由于我画画时画得认真漂亮,孙老师格外爱我,我也就越发喜欢孙老师了。每当幼儿园放学时,我总是班上最后一个离开的――我一定要把画画到最美才肯罢休!白色连衣裙的孙老师也会耐心地陪着我、指导我。于是,日子便在老师的微笑和裙子的清香中,梦幻般地度过了,直到有一次……
那天,好朋友兰给我两个工艺品,不一会儿,她让我把漂亮好看的那个送给另一个好朋友金儿,不好看的那个让我留着。我生气地想:凭什么?我才不要呢!我到兰的`书包旁干脆把它放回去。这时,令我吃惊的事发生了――她书包里竟放着我的彩笔!我索性直接拿回放进我口袋中。
碰巧,这一幕被兰看到了,她恶人先告状,到管纪律的年轻的严老师那说我翻她的书包。尽管我解释了一切,但严老师还是吵了我并罚我最后吃饭……
那天晚上,我还是最后一个走,月光冷冷地洒在我的画上……临走时,孙老师把我叫住了。
“月月,听说……今天你哭了?”
话音刚落,我就扑到老师的白色连20xx衣裙中,我的哭声混合着连衣裙的清香……
“今天的事我已经听说了,我知道月月有委屈:兰不该拿你的东西;严老师也不该听了兰的一面之词去批评你。可是,月月,你是不是一点错误就没有呢?你不该翻别人的书包,彩笔的事,‘身正不怕影子歪’,严老师毕竟刚毕业没有经验啊!你可以给兰沟通一下,或找老师说明情况啊,这样问题不就圆满解决了。”
我没有说话,心服地点点头。
“对呀,我们的月月可是个好孩子哦!以后别人做错事我们可以想办法沟通帮助,但更重要的是――要做最好的自己!要尽可能去做最完美的自己!对不对?”
我停止了泪水,抬头望着孙老师满怀期待和鼓励的眼睛,觉得浑身充满了偶像的力量――对,要做最好的自己!尽可能去做最完美的自己!
“答应老师,咱们拉钩?”老师伸出纤细的手指。
“嗯!拉钩!”我也伸出小手指。
我和老师的手紧紧拉在一起,月光衬托着白色连衣裙的孙老师,显得格外美丽,仿佛是令人崇拜的天使,打开了我心灵的大门。那一刻,我永远难以忘怀!
直到现在,我的梦里还常常出现白色的连衣裙,时刻提醒我要做最好的自己,尽可能去做最完美的自己!偶像的力量伴我走在成长的道路上,留给我美丽的怀念和坚定的信念。我永远不会忘记我的偶像――白色连衣裙的孙老师!
偶像的作文 篇5
缓缓的我先走了,如同我缓缓的来,我缓缓的挥手,作别西天的云彩。没有错,这般烂漫、天确实文章,只有我的高手-----─徐志摩老先生才有方法写的出去。
他那丰富多彩的创造力更是文章的源泉,他那烂漫的个性化更是文章的精粹,他那洒脱不羁更是他人生的最好真实写照。他的才,万万达不到,可是确实很美丽动人,如同喜爱上一个人一样。
好长时间以前,以前到图书店见到人间四月天,讲诉着徐志摩与三个女人波澜壮阔爱情火花的历经。我觉得,这很有可能与他的个性化拥有 紧密联系的关联吧!他确实熟练感情,但是却都没有走得很极致。不清楚他的才思是不是有打动别人,但是,我是彻底的被吸引了,他的浪漫抚着我心,缓缓的将我在康河下的金柳带去了,在我细细地品味他的才,他又缓缓的将我带到美国了。尽管我没法像他那样的烂漫,可是我或多或少有他的启迪。谢谢你,徐志摩老先生,你让我体验了你的生活,我真的很期待你能再带我去一次你曾经散漫的生活,也期待那云彩里有你招手的影子。
现在我好像来到康桥,我看到了他常说的穹庐,他的金柳,他的牛津大学。在轻风中,我感受到了他明亮的气场,我好像在康河支撑着呢我遇到云彩了,那觉得,好纯,好烂漫,好豪爽!
偶像的作文 篇6
“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历经岁月的洗礼,我们走过童稚,步入青春。对于青春的我们,也开始定义、寻找心目中那个偶像。终于,那人就在不远处!
新的学期,我们重新分班了。
一来到新班级,就看到土气的她坐在靠窗的椅子上,一下一下的晃动着椅子。我心中立刻产生一种厌恶之情。随后的相处,我们显得更加格格不入。
老师为了让我们互帮互助,将他安排成为我同桌。很快,我就找了一个机会给他一个下马威,当他的文具盒和本子放在我桌子的这一边时,我把他的东西全部划到地上,并提出了诸多要求,可他一笑置之。“哼,呆瓜!烦人!”我小时嘟囔道。
明明成绩不好,却经常上课举手发言,可一答就错;本身长相就丑,却坚持穿那土里土气的校服,那上面还有被我用圆珠笔装作偶然实际蓄谋已久画上油迹;每天作业都有错,但却不见他抄袭;有时不识时务的请教,当眼不免可能的遭到我冷眼以对。
我对他的评价就是装乖、装爱学习,其实是个爱出风头的讨厌鬼。
于是我就拉帮结伙的挤兑他,取笑他,可他并不在意。哎,他为什么不找老师主动要求换座位呢?但是这样一个讨厌的人,却因为那件事,让他成为了我的偶像。
燥热的中午,毒辣的太阳当空,教室里异常闷热,我们的心非常烦躁。此时,班里几个调皮鬼拉开了密密的火力网。他们真有闲情逸致,竟然砸起了粉笔头,教室里立刻变成了他们的战场。几个正在准备考试的同学,拿起试卷,离开了教室。这些“刺头儿”他们听过谁的,我这个纪律委员也是怒不敢言。不过我早就练就了抗干扰能力,但考试在即,同学们的成绩……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可突然,我被身边的声音惊呆了:“你们别闹了,你们不愿意学习,同学们还准备复习。”“你们还是想想为你们操劳长满白发的父母吧。”听他的话,缺乏父母关爱的A君,回到了座位上,另外几个也很不好意思的离开教室。
阳光照在他的脸上,很灿烂,这是平时吸声细语的他吗?哦,原来他竟如此美丽,他分明就是一位英雄嘛。
偶像的作文 篇7
她,雷厉风行,英姿飒爽,有军人一样的性格;她,成绩优异,是老师眼中的“好好学生”;她,乐于助人,是我们的好榜样。她就是我的偶像。
雷厉风行的她
她行事从来都是雷厉风行。就拿洗漱这么一件小小的事来说吧!她洗漱特别快。那天,我正在刷牙,她正好在我旁边,也是在刷牙,我看见她的手特别快,不到一分钟,她就刷完了。那时,我突然感觉自己刷的好慢呀!等我快刷完了,她已经洗漱完了。那时,我开始崇拜她,心里幻想着什么时候才能像她一样呢?
成绩优异的她
她的成绩也很好。尤其是她写的作文,特别棒!老师经常给我们读她写的作文,那水平,感觉可望而不可即。她的作文很有特点,思想独特,就像范文一样,作文每次都是最高分;她的数学也好,感觉上天好像把智慧全都给了她。每次数学考试,她都考得很好;至于英语,就更不用说了。她就好像阿凡达,充满智慧。我更加崇拜她了。
乐于助人的她
她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女孩,像个天使一样。有一次,老师留的数学作业,有一道我不会做,内向的我不愿意问同学,更不愿意问老师。我默默地抹眼泪,她从我的桌前走过,看到我在哭,关心地问我:“怎么了?”我告诉了她,她耐心地给我讲解,可是我的脑子特别不争气,讲了两遍,还是没有听懂。她又继续给我讲,知道我听懂了,她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容,像个天使一样,温暖着我的心。那时,我认定,她就是我的偶像。
她就是我们的班长――王玎冉。
偶像的作文 篇8
许嵩,这个歌手的名字风迷我们学校,刚开始,只是听班上一个同学说,后来,就渐渐的喜欢上许嵩的歌曲了!!
记得当时,我的同学叶弘毅告诉我他喜欢许嵩,叫我去听听他的歌曲,回到家听了许嵩的《断桥残雪》,渐渐的觉得越来越好听,之后就听听他的另外一些专辑,如《有和不可》・《素颜》・《千百度》・・・・・・・・那你们会问,许嵩学校怎么会风靡学校呢?我来告诉你们吧,当时,我们4班有些人拿着MP3在听许嵩的歌,之后就有许多的人问我们是谁唱的,接着,听许嵩的歌曲的人越来越多了,就风靡了全校,我们班的女生都狠{很}喜欢许嵩呢!!
经常口里叼个许嵩帅哥这个词,许嵩虽然不上电视,但是我们依然热爱他,更热爱他得歌曲,在这里,我要说一声,许嵩,我爱你的歌曲,更爱你的音乐天赋!
偶像的作文 篇9
自从今年的伦敦奥运会结束后,我就开始成为了追星族。
我追什么星呢,追的是一个女子体操运动员,她叫邓琳琳。她在今年的伦敦奥运会上夺得了女子体操平衡木的金牌,并不是因为她夺得了冠军我才喜欢她,而是因为我喜欢她坚持不懈的
邓琳琳的家乡在安徽。小时候邓琳琳去安徽阜阳体校练体操,有一天,邓琳琳发高烧,邓琳琳的爸爸来体校看她,看到琳琳嘴上已经起了几个泡,幼小的手上长满了老茧,琳琳爸爸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说;‘别练了,跟爸爸回家。’可是琳琳说;‘我不想放弃。’
琳琳小时候学习骑自行车时,连续摔倒了几次,痛得掉眼泪。琳琳爸爸和爱人看着心疼,赶紧上去帮小琳琳扶住自行车。但是小琳琳却拒绝了父母的好意,坚持要独自练习。“她前一天晚上开始练习(骑自行车),第二天就学会了。”琳琳爸爸为女儿的坚强感到自豪。
‘不和别人比幸运值和别人比坚持。’这是琳琳说的,我真喜欢她。
偶像的作文 篇10
我从小就是一个篮球迷,受到篮球的耳濡目染,我最喜欢看的就是NBA,每当我看到球星们的精彩表演时,都期待自己能够有一天登上这样的舞台。
很多人看球只喜欢球星在场上的精彩动作,并不知道他们在比赛后的艰辛和努力,而我最崇拜的最钦佩的球星就是勒布朗詹姆斯。他的伟大不仅仅是靠他的荣誉和他每场比赛的精彩表演所能够体现出来的。
经过一年的人员调动,现在队里只剩下了詹姆斯和他的几位队友,他不得不挺身而出扛起球队的一切,詹姆斯一个季赛打满了82场常规赛,场均40分钟带领球队艰难地取得了50场胜利,在此期间他曾有过多次的扭伤,多次身体受伤,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我都期盼他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终于在万众瞩目之下,他没有一句怨言,系紧鞋带,继续在场上战斗下去。
到了季后赛他不仅以身作则,还带领着队友们开辟前方荆棘的道路,他更可贵的是48分钟的比赛场均打了47分钟,这是多么可怕的数据啊,在这样高强度的比赛里,每场只歇一分钟不到,他已经不是靠身体在战斗了,而他顽强的意志在战斗,在落后的情况下,他依然能够沉着冷静,扛着球队往前冲。
而到了厮杀的总决赛,他也是如此,他不仅左眼被挫伤,甚至再一次的崴到了脚踝,他使出浑身解数,凭借一己之力对抗着强大的勇士队。但最终还是以0:4落败了,看着对手捧起总冠军奖杯,他没有羡慕嫉妒恨,而是不断的想在自己34岁的年龄,还要继续坚持职业篮球继续打下去。
看着詹姆斯的比赛,他每一次绝杀,每一次倒地站起来都让我热血沸腾,我期待的眼神望着他那高大的身影,期待着有一天能够像他一样站在赛场上,而他的顽强精神也激励着我不断的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