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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作文

时间:2021-03-15 18:53:19 点击: 作文字数:8301 初二作文

【精品】初二作文汇总7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二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初二作文 篇1

  今天,身为中学生的我们大多都责任心不强,担当意识差,并且非常有个性。在家里与父母为敌,在学校任意胡为,在社会中放纵自己,甚至有的因为个性太强走上一条不归路。

  《中国好声音》是一个展现你优美歌喉的舞台,在这儿你能强烈的感受到快乐、幸福,也能自由的穿梭,当然你得是一个音乐爱好者。而在我的内心里,它与众不同。

  都说学生和父母之间的矛盾与隔膜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加深。

  我是一名中学生,我的生活很精彩。父母让我向西,我毫不犹豫地走向东;他们让我先穿衣再吃饭,我非得先吃饭再穿衣;他们让我先睡觉,我飞快地就来到了电脑前――-这就是我。所以他们不约而同地往我头上扣了两个大字――任性。

  在我绞尽脑汁与他们斗智斗勇时,“你怎么如此不听话,这么大的一个人了,怎能一点都不懂事,一点道理都不懂,跟你讲又左耳进右耳出,顽固不化……”父母的咆哮声不绝于耳。最终,我忍受不了这种折磨,走出家门。当我孤身一人的时候,时常会想:如今我这般模样,如此境地是为什么呢?我的答案始终如一――都是父母的“杰作”。

  上个学期,我与父母的关系很和睦融洽。成绩也还不错,备选拔去参加素养大赛,来到了一个新的班级――素养班,跟我一起来的同学在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而我却……那天我来到了我的原班级,同学们都用怪异的眼神盯着我,我用大嗓门告诉他们:“我回来了,回来了!”班上一下子沸腾起来,都张罗着给我安排位置,最后我潇洒的坐了下来。过了几天,妈妈大怒,冲着我吼:“你在搞什么,这么重要的事,怎么轻率的就决定了。”“这么大的事情你都不跟我们商量,我们在你的心里就没有一点地位,没有一点分量吗?我把你养育成人,难道你就没有一点感恩之心吗?你就这么随意了吗?看来你是无心上学了,把钱和精力浪费在你的吃喝玩乐上,真是我的失策,过几天,你就去打退学报告,回老家跟着你奶奶。眼不见为净。”,妈妈还未说完的话被爸爸完美的接上。我顿时,不知所措。泪水流淌在我的脸颊,冰冷冰冷的,我觉得我受到了极大的委屈。我感到不高兴,爸妈对我也非常的冷淡。我突然有一种似乎都明白了,看透了的感觉。我在学业和亲情的双重打击下,进行了自我封闭,整个人都显得很郁闷。再后来,爸爸又找到我,“你也太自以为事了吧,别以为你是磁铁,往那儿一站就有人来黏你,醒醒吧,别在你幻想的世界继续沉迷了。”又是一次重程度的呵斥。

  就是这样一种呵斥声,没有多余的技巧,却能唤起你灵魂深处的良知和责任;就是这样一种声音,会让你卸去疲惫,带你走到过往的回忆中;就是这样一种声音,会带给你心灵的震颤,会让你心中盛满感动。

  经过这一回14年中最惊心动魄的呵斥,我意识到父母还是暗地里在关注我,关心我的。我在素养班遇到的难题与不开心,他们都发现了。从此,我卸下心房与我的父母和好如初,也听了他们的话回到了现班,我试着向同学伸出友谊的“橄榄枝”。现在,我的学习蒸蒸日上,与父母和同学的感情也逐渐变好。我父亲说得对,一个人应该学会适应一个新的环境,而不是环境来适应你。

  父母的“呵斥声”就是我心中的“中国好声音”,它力量无穷。

初二作文 篇2

  “宝贝,怎么了,你的腿怎么流血了?哟,这么多,宝贝,疼不疼,快让我给你上点药.你今天就不上学了,啊,快上床躺着吧……”老爸疼爱地照护我,像个大媳妇。老妈常讽刺老爸是个“男子汉大媳妇”。

  “大媳妇”有着媳妇的温柔,有着媳妇的细心,有着媳妇的宽容与爱.我可是好喜欢他,每次总可以躺在他那肉鼓鼓的大肚子上甜甜地入睡,他对我可是疼爱有加。

  上学期的期中考试,我由于没有好好复习,结果没有进入班上的前十名,这可是一个天大的坏消息,对于我就好像是晴天霹雳。我忐忑不安地回到家,吞吞吐吐地向爸爸妈妈说着考试成绩:“我是第、第、第13名。”妈妈听后,就象发怒的猩猩:“什么!你是怎么学的,对得起我们吗?我怎么丢得起这个人……”

  我低着头,等待着“家法”。正当妈妈把“家法”亮出来时,“男媳妇”竟然拉着我就往房间跑,锁上房门,并大声对妈妈说:“你去做饭吧,有我就行了。”

  这时,“男媳妇”转过身来,我以为会更悲惨,没想到,他竟抚摸着我的头,对我说:“孩子,没关系,人总会失败,下次努力,给我争个第一,给我一个面子,好吗?也不要压力太大,我永远喜欢你。”

  爸爸这番温柔的话,给我好大的`力量,在期末考试中我取得了第一,此后,他对我更是赞赏有加,我高兴极了。

  我常常想,生活并没有规定温柔非得属于妈妈,粗犷也并非爸爸的专利。不然,天底下的爸爸妈妈就只能是一种模型的“机器人”,人生也只剩下一种枯燥单调的色彩了。

初二作文 篇3

  谁都知道,凌皆和蓝菲是表姐妹。而且是很好的表姐妹。

  从认识的时候,凌皆和蓝菲就在一起玩得很好,虽然难得见一次面,可是见了面大家都很高兴。上学的时候,凌皆被父母从城市里送回来了;凌皆和蓝菲成了同班同学;蓝菲有个花名,叫做“南非难民”,可大概是家境贫寒,所以蓝菲对这个名字很抗拒,可是蓝菲偏偏又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型,所以对于那些无聊的男生的取笑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哭和忍耐。但是凌皆回来之后,凌皆高高大大地,又有底气,况且还极其疼爱她的表妹,蓝菲就懂得了找靠山。每次,只要凌皆站出来:谁找打?那些男生也唯唯诺诺的不敢应声。 蓝菲的父母是农民,可是很懒惰,收成总是比不上村里其他的人家;又极其喜爱打麻将和,每当蓝菲唯唯诺诺的找他们要学费,他们总是摇头,还骂:“你这丫头干吗的?专门往父母窝里掏,啊?”蓝菲便不敢再问,怕挨打。每次交学费总是老师到家里催好几次,才会慢慢一点点往上缴,所以蓝菲也因为这样被同学嘲笑了很多次,总是凌皆到来才压下去。 蓝菲在家得不到父母的疼爱,也更不能在父母怀里撒娇;在同龄孩子里,她总是形单影只,怕一不小心就招来嘲讽和讽刺。于是凌皆便成了她的靠山;记得初见面的那次,是蓝菲第一次出城,凌皆父母都是从农村出来,到城市拼搏奋斗好多年后,终于拥有了不错的资本;对于蓝菲父母来说简直叫天堂的生活了。那次出城,蓝菲已经六岁,出城还是因为蓝菲的父母要“借资”,凌皆的父母很爽快,甚至眉头都没有皱一皱就答应了;还把蓝菲交给凌皆和凌皆的一众朋友来游玩,便拉着蓝菲父母的手妹妹长,妹妹短,妹夫长,妹夫短的聊起来。蓝菲记得那一次凌皆牵着她的手,高高大大像个守护神一样,从此她便崇拜起这个“有无数个好朋友,气派,大方,可爱的”表姐了。可是蓝菲父母因为急于回去补亏,所以逗留了一个多小时便不肯留了。

  但是蓝菲那一个钟头,却是永生忘不了的快乐。

  人总是要长大的,蓝菲是个成绩不错的女孩,可是念完初中,父母便不肯再供她念了,让她去了一家工厂打工;也不再允许她与凌皆接近,因为他们直到现在还没有把那笔六百元的债还上,他们怕凌皆父母催;凌皆上完小学,便只能依依不舍的告别蓝菲回城里度过余下的学习生涯,只能在假期哀求父母让她回去看看蓝菲;凌皆父母不是小气的人,况且六百元对于他们家简直是小菜一碟,根本没有计较。于是,尽管蓝菲父母唠叨不停,可是蓝菲依然坚决与凌皆保持联络,甚至用自己辛苦血汗钱,给凌皆打个昂贵的长途电话。

  凌皆升上大学那年,蓝菲也已经高高升到主任的职位了,她是个乖巧伶俐而且聪明的女孩子;凌皆兴奋地回到家乡找蓝菲,想找到她,告诉她自己考上名牌大学了,完成她和父母多年的心愿的时候,蓝菲却怎么也找不到。明明自己放假,蓝菲应该会回来啊,每年这个时候,蓝菲都会请假几天啊。今年呢?凌皆决定去找蓝菲的工厂,可是除了蓝菲的父母,谁都不知道蓝菲在哪工作,可是蓝菲的父母根本不想自己女儿与这位债主的女儿亲近,又如何会告诉她?就在离开学没几天,凌皆极度失望的时候,蓝菲很兴奋地出现在凌皆面前,凌皆高兴地大呼小叫,蓝菲却出乎意料地问了一个问题:凌皆,我有手机是不是可以跟你的手机随时联络了?凌皆因为兴奋,只是敷衍的点了点头,没想到蓝菲从工作服里掏出一部最新版诺基亚手机,她说,这部手机,就是我拼命克制自己,努力工作的结果!呵呵!她在傻笑,黑眼圈很深,为了赶在暑假期间买到它,蓝菲极其透支自己,才换来的。别人说,蓝菲笑,你的手机要在服务区才行啊!

  凌皆哭了。带着狂喜和一点悲哀回到了城市里,准备上大学。

  大学期间,凌皆时时刻刻保持着手机开机,因为怕蓝菲要找自己,这两个姑娘,怕是一个月里最大的支出,就是手机费了。

  大学毕业,凌皆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可是很忙碌;蓝菲也在忙她的事业,于是通话减少了。等到有一天,凌皆接到了蓝菲的电话,她说她想上来散散心。

  凌皆很欢迎。于是不久国庆节之际,蓝菲上来了。很叫凌皆吃惊,蓝菲已不是那个手无缚鸡的小女生了,她已经历经磨练,成为一个身体强壮的女人了。可是她说,她现在在工厂越来越不顺心了,其实很久以前,蓝菲就想上来,可是工厂那边牵的条约还未满年限,所以只好挨下去,现在即将满年限了,蓝菲自然想上来了。凌皆想起同事好象说过他亲戚的那边缺人,就想让蓝菲试试。蓝菲是个称职的工人,同事那边对她很满意,可是过了几个月,蓝菲哭着回来说想不干了,因为其他工人对她不友好;蓝菲很难做,跟同事关系也闹尴尬了;可是她忍着,问表妹想在哪干,蓝菲便请求凌皆让她在凌皆公司工作,因为这样别人就不敢欺负她了。凌皆多方面说情,终于谋了个打扫的工作,虽然工资不高,毕竟也满足了蓝菲的心愿。可是上岗不久,就闹出了一系列问题,蓝菲是乡下来的,对这边不熟悉,而且说话谁都听不懂,带着乡音;又不太会用高科技产品,大家对她很头疼,碍于凌皆的面子才没有说什么。可是面对大家的不满,凌皆心里也不好受,只好在蓝菲工作满一个月的时候就帮她拟好请辞书,然后带回家里。为了这件事,凌皆受到了大家的质疑,弄得在公司也不好过;蓝菲似乎也没有回家的意思,凌皆虽然心里犯嘀咕,可是也不好意思出面请她走。

  直到有一天,集团副总从上面下来巡视,不知道哪个爱打小报告的好事者把凌皆请了一个乡下亲戚,弄得公司鸡犬不宁的事报告上去,结果老总把凌皆找来谈话,虽然没有太严厉的言辞,可是言谈间十分不满;凌皆心里十分不爽,回到家便彻底爆发出来,把蓝菲骂得一文不值:“从小到大,处处都是我在维护你,上小学的时候,总是我为你出面欺压那些嘲笑你的人,高中的时候,我就有了手机,从此我便日日都要开机,怕你打电话来又不能接,你知道有一回,我忘了充电,而你又打电话来,第二天你就抱怨得要命说我不在服务区。从来,我在校最贵的费用就是手机维修,还有上大学时的电话费,而且从小到大你有什么困难我都帮你,我似乎永远都要是“服务区”,而你则永远都向我索取,可是你什么时候帮过我?你总是害得我被同学孤立,被父母抱怨,被同事谴责,你有什么了不起?”蓝菲的眼泪一滴一滴滴落在心扉。

  可是晚上凌皆又慢慢担心起来了,吃饭、洗澡时嘘寒问暖的蓝菲对凌皆一言不发。睡觉时凌皆竟失眠了,她辗转反复思考是否该去道歉,到最后决定去时,却在门外听见蓝菲屋里一点声响也没有,想必是谁了,于是便回房间,准备明天再说。

  第二天星期六,一早,凌皆就被悉悉簌簌的声音吵醒了,打开门一看,平时睡得很晚的蓝菲已经起床,收拾得整整齐齐的行李摆在地上,凌皆忙说:“昨天晚上那是气话,因为集团上面领导把我批了一顿所以我才这样,你不要见怪,你很了解我的,啊?”蓝菲笑笑:“其实我也该去过些新生活了,过我自己的生活,在这赖着也不是办法,好啦,我知道你是疼我的,我也该走了,拜拜。”看凌皆一脸懊悔的样子,蓝菲便安慰:“好啦,都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要走的,啊?我也是时候该去一个自己想去的地方了。啊?”

  凌皆稍稍放下了心,蓝菲便要走了。凌皆叮嘱:“哎,记得手机要在服务区啊!到时给我打个电话。”蓝菲似乎是苦笑般挤出一个笑脸。凌皆想想:“蓝菲,我送你吧。”蓝菲执意不肯。

  凌皆一直守在家,怕呆会,蓝菲突然改变主意,她却不在家。可是蓝菲没有像以前一样回来再依赖在她怀里撒娇,也没有打电话。

  “这丫头,七点钟出的门,晚上六点都没回到吗?”于是凌皆打了个电话回去,蓝菲不在,那边回答,凌皆放心不下,怕是蓝菲父母故意骗自己,可是让家人去看过,依然是这样的答案。

  得知蓝菲失踪了,本来不心疼蓝菲的父母竟然撕心裂肺起来,毕竟是心头肉一块啊。凌皆也放心不下,想起临走前蓝菲反常的表现,凌皆竟一阵阵心疼。

  凌皆失魂落魄地坐在书桌前,拿起尘封的日记本,想起,高中时日日记日记都是跟蓝菲有关,那时很心疼她,很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可是现在对待工作觉得烦闷,对待表妹也没有了耐心。

  其实凌皆现在以为,她一直在为蓝菲服务,被蓝菲拖累,可是蓝菲却把这当作理所当然,可是她忘记了,从蓝菲把手伸进她的手那一刻,她已经把自己所有的依赖交给她了,也用自己力所能及的温存去照顾她,关心她;在高中的时候,有好几次,考试不好,或者是被老师批评的时候,蓝菲静静听她的愁苦,也没有抱怨她的罗嗦;现在,凌皆是工作繁忙的白领,经常顾不上收拾家里,也是蓝菲一声不吭地收拾的;只不过,凌皆没有注意到。

  她们的友情已经不在服务区里了,凌皆的手机再也无法联系上蓝菲。

初二作文 篇4

  书像良师益友,无时无刻都牵动我心。

  从小时起,我便开始尝试着接触些许启蒙书籍,那些不论是凶狠的大灰狼还是善良的小红帽,不论是化蛹成蝶的丑小鸭还是机智勇敢的士兵,都无一例外的成为了我睡前的“必读之物”,就像一幅美丽的画卷般,带我领略世界的美丽与神奇,带我领略美妙的童话世界,使我流连忘返,难以忘却。

  长大了点,似是脱去了稚嫩的壳,使我捧起一本本《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那一句句朗朗上口的文章让我感受到了孔融让梨的礼貌大方,黄香温席的浓浓孝心与刘晏正字的聪明伶俐。更为我打下了牢靠的地基,能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大展宏图,扬帆起航。

  少时,仍是带着些许懵懂。逐渐阅读起些许名著,也似是早了一点,像看故事般看完了《三国演义》,《水浒传》等经典著作,是它们用桃园三兄弟与一百单八将的团结仗义,让我赞叹不已,无比钦佩;是它们用林冲与赵云的英勇神武,冲锋陷阵,让我心惊胆战;也是它们,用吴用,孔明的有勇有谋,机智灵敏,让我感慨万分,自叹不如。也许,仅仅是因为书籍的力量,才让阅读牵动我心。

  现在,竟连那些许的懵懂都已被时光抹去,只给了我,成熟与冷静。我开始利用为数不多的时间来阅读,来夹取一些有着文字较为优美的世界名著,《简爱》的悲惨故事使我为之同情,葛朗台的小气使我为之气愤,鲁滨逊的顽强使我无比钦佩,格列佛的奇妙经历使我为之神往,保尔柯察金的革命历程使我敬重万分。在那段时日里,书成为了我唯一的朋友,在学习之余给我学校给不了的精彩体验。正是因为有了书籍,才使我从厚厚的书堆中抬起头来,变得更加快乐与自信。

  谢谢书籍,让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成为一个博览群书,学富五车的中学生,更感谢书的陪伴,使我走向成熟,走向理智,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因为书籍,阅读牵引我心。

初二作文 篇5

  还记得,那是刚开学的一天。

  在那天下午的第二节课,我们翻开陌生的课本,准备迎接陌生的老师,给我们讲解这一陌生的课程:物理。

  教我们物理的男老师姓许,他的普通话说的不是很好,所以许老师一来就表明他需要讲雷州话,还特意问我们全班同学的意见。我想,他会是一位好老师吧!

  “物理学是一门十分有趣的科目。它研究声、光、热、电和力等形形色色的物理现象。”

  “物理不仅有趣,而且都包含了一定的科学道理。”

  “物理学还是一门以观察、实验为基础的科学,人们许多物理知识便是通过观察和实验,经过认真的思索而总结出来的。”

  “要学好物理,一定要多动手,多做实验。”

  许老师在讲台上认真讲课,我们在下面仔细听,眼睛还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放在讲台上的实验工具。

  讲台的大课桌上,摆放着不少有趣的东西:一面酷似棒棒糖的小镜,一面光亮的凸镜,一个和课本里的图一模一样的漏斗、乒乓球,还有一瓶矿泉水。当然,除了许老师口渴时喝的水,其它新奇的东西都是他的实验工具。

  许老师讲完了课本前几页的内容,便一样一样示范他带来的工具:远看时物体放大、近看时物体缩小的小镜,能把东西照的倒过来的凸镜,从漏斗口向下用力吹气,并将手指移开,乒乓球不会下落的漏斗……

  “红绿灯有横有竖,谁知道在最下或最右的灯是什么颜色的灯吗?”

  众同学一齐摇头。

  “所以才说许多事物就是通过仔细观察,经过认真的思索而总结出来的。”

  我喜欢上物理课。

初二作文 篇6

  暖暖的阳光温柔地洒落,泡一壶香茗,在丝丝缕缕的清新中轻轻的让书面舒展,轻抚上面的文字,让一个个跳动的音韵把我导向各处的恩许之地,一种难以名状的舒坦就在我的心中飘散开来。

  “读书就好比隐身‘串门’”,杨绛如是说。阅读的确让我走到了不少人的家中。我与岳飞握着双手,一同喊出了“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言壮语。我轻拍着伤痛欲绝的柳永,和他一同走过了“杨柳岸晓风残月”。才在西域边塞见识了葡萄美酒夜光杯,又在青旗之下笑沽梨花酒。我与五湖四海的友人畅谈心声,共同举杯欢笑。渐渐的,我醉倒在了诗山词水之中,开始慢慢地与书化而为一,正是沉醉不知归路。

  既是不知归,也就不必归去,在阅读里进行一番探险,别有一般风味。辛巴达带领我拜谒了所罗门的神殿,绕过巨蟒盘桓的山谷,穿过巨鲸出没的世界尽头;凡尔纳却又把我装在潜水艇中航行了两万里带到了神秘岛;在康桥的柔波中,我看到了忧郁的小王子正在拼命地追问着问题。我从无数巨人的胯下走过,无数的小人又从我胯下走过。呵,多么奇妙的旅程。阅读把神奇与惊喜一一领到我身边,让我和他们结伴而行。

  走着走着,一位名叫知识的老者也加入了我们的队列。他身上闪耀着智慧光芒透过我的眼睛,仿佛点亮了心中的明灯。我了解到壮丽的巨塔也会倾斜,不败的钢铁也会沉没;有人为了一个圆用身体挡住了利刃,也有人为了一袋铜币而将生命钉在了十字架上。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就像鸟儿在天空中自由地滑翔。思想的速度一被放开,就连光也跑得没有它快;但是阅读与书籍就像一个最完美的黑洞,总能把思维引向它,在它里面积蓄着,准备一次最壮丽的爆发。八千里路的云与月,全部在阅读中走进了我心灵的深处。

  蓦然抬首,阳光依然微笑着迎面而来,我轻轻地抚摸着书上那一个个小蝌蚪,那一个个美妙的小精灵,在袅袅茶香中回味着阅读的经历,让享受与我合二为一。

初二作文 篇7

  清晨,东边之际一片混沌墨黑时,明晖却乍然一现。浓厚的白色绸雾便从那黑夜释放出来,不再隐身,而以纯洁的白充满我们那迷惘的眼睛里。

  如今已处于秋季,每当我们伸起懒腰,不经意瞟向透明玻璃窗外时,才明了原来雾已重重包围了这如井底天地的熟悉景色。步出门槛,秋天的雾独有的味道扑面而来,充斥着鼻子的所有角落。――那是清恬的桂花香,而其所蕴含的小雾珠则依附在了我的脸颊,施以最适宜的湿度。

  远远眺望,青翠的山峦似不再以真面目示人了,被蒙着一层白纱,朦朦胧胧,就想成了老顽童与我们捉迷藏。遥远的东方缓缓升起一轮红日,同样被那白雾迷住了,沉浸在雾给予它的幻境中独自沉醉,却恰恰留给了我们一个柔和的轮廓,溪水因要冲出重围而跳跃,这是自然最美的作品。

  我刚记事时,我曾认为雾是实物,会将世界全都遮住,连人们都会分不清彼此,至此陷入一片恐慌中。可为何人们却总是若无其事,如往常一般,甚至自信满满呢?或许这个问题曾纠结与我一时吧。其实只要你向雾靠近一步,它便会被勇气所克服,亦或者只要想着雾只是一种虚像,只要忘却你想的恐惧并去战胜,又何尝会失败。

  可是好景似乎并不长久,太阳为了捉住白雾取得胜利,因而升高了。熟悉的高度却让它不再沉迷,本能地开始绽放光芒,似乎有意地在报复一般。无论如何,事实快被曝光了。雾正在一点点地消失,全然被金黄的朝气,阳光所替代了。雾――消失了,只留下尽半枯黄的枝叶上还残留着点细小的水珠。

  我总认为雾就如海市蜃楼,看的着却摸不着,毫无意义。可似乎要细想才能发现,大自然给予我们的必有其重要线索吧。

  雾,生活中也算常见了,最起码,它给予我们视觉上的想说,嗅觉的舒适,告诉我们敢于付出,便会有答案。白色的它,为了职责,甘愿被人们忽视。或许要记住它,哪怕只是那雾的味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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