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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技巧:记一件亲身经历或看到、听到的事

时间:2014-10-13 10:24:48 点击: 作文字数:700字 作文技巧
记一件你亲身经历过或看到、听到的事,要写清楚事情的经过,并注意把自己当时的感情、心里的想法写出来。
次习作是记一件事,这件事是你亲身经历过的,或者是你看到的、听到的事。在写法上的要求是:①要写清楚事情的经过;②要写出自己当时的感情和心里想法。
怎样达到这次习作要求呢?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题目的意思,明确写什么样的事。所谓经历过的,是指你自己加了的,或者说在这件事情中自始至终都有你;所谓看到的;是指你在现场,了解当当地的实际情况的;所谓听到的,是指这件事情中没有你,旁边也没有你,只是从别人的言谈中了解到的事儿。由此可见,这次习作的范围很广。这个“广”,为你选择最适的材料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怎样写事情的经过呢?我们知道,文章是给别人看的,只有自己写清楚了,别人才看清楚,才能了解你的写作目的。写清楚事情的经过,是记叙文最基本的要求,这个求贯串在整个小学作文教学中。经过几年的学习,我们知道要按记叙文的四要素写,写出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的起因、发展和结果。事情的起因、发展、结果也就是事情的经过。作文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事情的完整性。要知道前因不清楚的章,人们会莫明其妙;后果不清楚的文章,给人的印象也是糊里糊涂的。
,怎样写出自己当时的感情和内心活动呢?常用的有两种方法:间接表达和直接表达。
间接表达就是在叙事写景的过程中注入了思想感情,作者不需要多说,读者借助你描述的事情和语言就完全明白你赞成什么,反对什么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借事抒情、借景抒情。
所谓直接表达感情,那是作者已经按捺不住了,把自己的认识与感受直接地表达出来,这样写能在感情上进一步打动读者,容易激起读者心里上的共鸣。在写法上往往把实际的情况和内心的想法结合在一起,一边记叙一边议论;或一边记叙一边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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