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我好像从没仔细的观察过我自己的长相,毕竟,有哪里个人是随身带着镜子,一分钟拿出来照一次的呢?但闭上眼睛,要我好好描述自己,我竟然有些茫然,我是什么样子呢?不得已,我只好求救于镜子了,看着看着,慢慢画出我的全身自画像。
镜子里的我,有着长长的眼睫毛,眨呀眨的,像小扇子似的,蛮可爱的。
皮肤呢?好像称不上红润白皙,很久以前,妈妈常摇头:“你再不保养,到时候痘痘一大堆,就不要来怨我都没提醒你!”我无奈的翻了个白眼,真后悔没听妈妈的话,皮肤实在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快要没脸见人了。
比较值得一提的应该是遗传自妈妈的修长双腿。因为腿长,自然就跑的比较快,在体育方面,自然就略胜了人家一筹。
其实在我的衣服内,隐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就是“鲔鱼肚”,虽然目前的状况还没那么严重,但要是再胖下去,就要变成雄壮的三层肉了。
浑身上下,最醒目的就是我一头及肩的长发,光鲜亮丽的时候,真的像个气质美女,但没整理的时候,简直就像一个被附身的鬼,配上我那凶狠的眼神,就几乎成为一个要向人讨债的女鬼。但,相反的,梳过之后就截然不同,干净俐落,整个人看起来朝气蓬勃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真应了那句“世界上果真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
我的同学常说:“你没带眼镜的时候,眼神都带有杀气!”唉!难道是平常凶惯了,连眼神都变了吗?我是不是要好好修身养性,彻底改变一下我的男人婆性格呢?
最后不得不提我的手脚了,我天生就是个大脚,六年级的我,鞋子都穿到三十八号了,不知道将来会不会买不到鞋子。
不仅是脚大,连手指都比一般人多长了零点五公分。“长”绝对不是问题,但我的手指易于常人的是:我的是黑手指,所到之处,专搞破坏。电脑、植物、无一幸免,我真是“破坏大王”,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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